9月11日15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双辽分局那木斯公安检查站民警在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走走停停,伺机插入正在排队等候交费的车流,企图逃避交警的检查。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发现坐在驾驶室内稚气未脱的“司机”神色慌张,递给民警的驾驶证明显不是本人的。此时另外一辆蓝色越野车司机急匆匆走过来,并向民警解释说该少年是他表弟,还未考取驾驶证。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往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得知,驾驶员姜某某,2002年6月出生,未满18周岁且无证驾驶。其表哥王某告诉民警,由于他急需将这两辆车尽快开到辽宁省沈阳市,但一时没有找到驾驶员,便让他未满18岁的表弟姜某某开车上高速公路,并叮嘱姜某某如果路上遇到交警查车的话就拿着他的驾驶证蒙混过关,没想到这么快便被高速交警一眼识破。在民警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后,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将被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由于驾驶员姜某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为初犯,对其行政拘留免于执行。
高速交警提示,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允许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是禁止驾驶机动车辆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学习培训考试,既不懂交通法规、缺乏安全常识和驾驶技术,又缺乏相应的民事能力,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广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严禁孩子无证驾车。
薛志远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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