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间19时30分许,吉林高速公安梅河口分局民警在辖区东梅收费站执行夜查任务,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辆驾驶员称自己的证件忘记携带,随后提供了名为陈某的身份信息供民警核实。
经查询,民警发现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其本人不符,立即将该男子口头传唤回分局进行调查。经过民警的后期调查以及近一个小时的思想攻势,终于查明:该男子名为王某,吉林省公主岭市人,2015年6月末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辽宁省以合伙做生意为由,先后诈骗其朋友常某人民币二百六十余万元,随后不知去向。
常某发觉后向辽宁省抚顺市警方报案,随后王某被网上追逃。在逃期间,王某又使用假身份陈某在吉林市投资开办了酿酒厂直到如今。目前,王某已被依法羁押至属地看守所。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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